(单选题)
美国自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公布后,在改进原有分业监管体制的基础上形成了( )监管模式。
A.统一监管型
B.双峰监管型
C.牵头监管型
D.伞形功能监管型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本题属于金融监管题目。
美国自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公布后,在改进原有分业监管体制的基础上形成了伞形功能监管型监管模式。该模式是以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为依托、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各专业金融监管机构为组成的监管体系,即双层多头金融监管体系。D项符合题意。
A项,“统一监管型”即对不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无论是审慎监管,还是业务监管,都由一个机构负责监管。目前有英国、日本、韩国等9个国家实行这种模式。
B项,“双峰监管型”是设置两类监管机构,一类负责对所有金融机构进行审慎监管,控制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另一类负责对不同金融业务监管,从而达到双重保险作用。澳大利亚和荷兰是这种模式的代表。
C项,“牵头监管型”在分业监管机构之上设置一个牵头监管机构,负责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工作。巴西是典型的“牵头式”监管体制。ABC项都不符合,排除。
因此,选择D选项。
知识点:金融风险、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 金融 货币银行学 金融业务 模考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