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陈老师罚学生抄写单词100遍,侵犯了学生的( )。 A.身心健康权 B.人格尊严权 C.受教育权 D.隐私权 参考答案:B 点击查看解析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学生的权利。人格尊严权指学生享有受他人尊重、保持良好形象及尊严的权利,如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谩骂、变相体罚或其他有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题干中,罚抄写单词100遍属于体罚,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故本题选B。 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