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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我国《教育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学生享有的权利是( )。

A.使用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图书资料

B.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

C.选择老师和所在班级的自由权

D.对学校侵犯其人身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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