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语句中标点使用正确的是( )。
A.2013年“青歌赛”上,歌手王晰凭借其出色的嗓音一举夺得流行组唱法冠军,被著名歌唱家韦誉为“低音王子”。
B.今天下午第四节课,我班进行了大扫除。劳动委员安排第一二两组同学打扫了教室,安排第三四两组同学打扫了包干区。
C.陈光标先生为什么要高调行善并决定“裸捐”??是有意炒作自己呢?还是要吸引更多的人来关注慈善事业??
D.“遇到危险情况时,”校外安全辅导员告诉我们说:“最重要的是要保持镇定。”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B项,邻近的两个数字连用表示约数时不用顿号,但表示确数时要用顿号。题干中,劳动委员安排打扫教室和包干区的组别是确数,第一组和第二组,第三组和第四组,因此数字间要用顿号,应该是“第一、二两组”“第三、四两组”。
C项,选择问句,若是一个主语的不同分句,在句末用问号,句中用逗号。因此,应该是“是有意炒作自己呢,还是要吸引更多的人来关注慈善事业?”
D项,同一人话语未完,“说”后不用冒号,而用逗号,因此,应该是“校外安全辅导员告诉我们说,”。
故本题选A。
知识点:标点符号 汉语言基础知识 现代汉语 教师招聘-小学 语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