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李老师在一家私立中学任教,学校规定,暑假期间每位老师必须到学校完成其它事宜,否则暑期没有薪酬。这项规定侵犯了教师下列权利中的( )。
A.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B.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C.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D.参加进修成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教师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我国教师享有以下基本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简称教育教学权。(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简称科学研究权。(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简称管理学生权。(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简称获取报酬待遇权。(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简称民主管理权。(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简称进修培训权。选项B为教师的权利,其他选项为教师的义务。故本题选B。
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育法律法规 常考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招聘-小学 教育综合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