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学校为了生源和考试成绩的竞争,在初中三年级十个班中设立了两个所谓的“重点班”,来鼓励和激励学生升学的积极性。该校的做法( )。
A.正确,有利于升学率和学校声誉的提升
B.不正确,“重点班”应由教育部门设立,学校无权设立
C.正确,有利于对学生的重点培养和因材施教
D.不正确,学校设立重点、非重点班违反我国法律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故本题选D。
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教育法律法规 常考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招聘-小学 教育综合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