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刘某拾得一部手机。关于该手机的所有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失主赵某知道手机在张某手中三年后,仍然有权向张某追回手机
B.若张某明知手机是刘某拾得,但支付了合理付款,便可取得手机所有权
C.若张某通过拍卖购得该手机,失主赵某为追回手机应向张某支付费用
D.若张某获得手机是刘某无偿赠与,但因其误以为手机是刘某购买所得,故而张某可以取得手机所有权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法》。
第二步,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关于遗失物的善意取得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若张某通过拍卖购得该手机,失主赵某为追回手机应向张某支付费用。C项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