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我国宪法规定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A.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并且属于人民
B.“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仅体现在直接选举制度之中
C.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为前提
D.“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贯穿于我国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领域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知识并选错误项。根据《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根据《宪法》第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根据《宪法》第九十七条,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可见,无论是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都是民主选举的实现方式,都体现了“一切权利属于人民”。B项错误。因此,选择B选项。
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