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三人在甲的家里吃晚饭,期间乙的钱包(内有5000元现金)掉到地上,乙走后甲将其据为己有。饭后乙因喝醉酒无法回家,丙主动步行送乙回家,途中乙醉酒不醒,丙急于回家,便置乙于路边不顾。第二天,乙被人发现已冻死路边。在本案中甲和丙的行为性质是:
A.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甲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C.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D.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B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物品遗失在建筑物中,该物品由建筑物所有者合法占有,所以,乙的钱包是由甲暂时保管,然而甲将乙的钱包据为己有,所以成立侵占罪。B项正确。
C项:丙护送乙的先行为产生对乙救助的义务,但丙急于回家,并未履行应尽的救助义务,致使乙被冻死,故丙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C项正确。
因此,选择BC选项。
知识点:刑法分则 法律 刑法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