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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事业单位 > 公基

(多选题)

李某和高某同为某农副产品市场经营肉类批发零售商,2022年8月1日,李某与消费者交易时发生争执,高某利用手机拍摄了争执过程,并将所拍摄视频加注“不良商家再现农副市场”“不良商家再现”,并在其微信名为“某批发市场肉类批发零售”的朋友圈中发布。随后连续多日,李某的营业收入大幅减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高某行为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

B.李某可以要求高某在其朋友圈内向李某公开道歉

C.高某应当承担李某的经济损失

D.李某与消费者争执行为真实存在,高某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第二步,结合民法典的相关知识来判断各选项是否正确。
A项:根据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高某在对李某销售产品的质量未经查证的情况下,对朱某的销售行为擅自进行拍摄并将视频发布于其微信朋友圈,且加注了贬低李某人格的评论,足以使他人对李某的名誉、商业信誉产生较低的社会评价,其行为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A项正确。
B项:根据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高某的侵权行为发生于其朋友圈,李某可以要求高某在其朋友圈向李某道歉。B项正确。
C项:高某的侵权行为与李某营业收入减少存在因果联系,且侵权后果会长期存在,因此高某应当承担李某的经济损失。C项正确。
因此,选择ABC选项。

知识点:人身权 法律 民法 事业单位 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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