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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事业单位 > 公基

(多选题)

邢某与其妻因生活琐事争吵,愤怒之下的邢某随手将酒瓶扔出24楼的窗外,不巧砸到楼下路过的行人齐某,导致齐某死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案件属于意外事件,只承担民事责任

B.在该案件中,邢某是故意杀人

C.在该案件中,其妻不承担刑事责任

D.在该案件中,邢某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又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以邢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本题中,邢某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损害而没有预见,邢某造成齐某死亡的结果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在该案件中,齐某的死亡由邢某承担刑事责任,其妻不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可知,A项错误,排除;CD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CD选项。

知识点:刑法分则 法律 刑法 事业单位 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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