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课程 题库 资讯 师资
加微福利
APP 400-8989-766
search
公考题库 > 事业单位 > 公基

(多选题)

户籍所在地为甲区的李某对于乙区国税局所作出的税务征收决定不服,且已经向位于丙区的W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之后仍不满意拟提起行政诉讼,则李某可以向( )提起。

A.甲区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丙区人民法院

D.W市中级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李某可以向乙区人民法院和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选择BC选项。

知识点:行政诉讼 法律 行政法 事业单位 公基
华图在线app

添加您的

专属公考咨询师

扫码领专属好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