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张某(15周岁)因不满室友李某长期对其的嘲讽而欲杀之,刘某(19周岁)知晓此事后,教张某在网上买刀,并告诉他在夜里下手更易成功。三日后,张某夜里趁李某熟睡之时,持刀将李某扎死。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张某与刘某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B.张某与刘某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C.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行为犯
D.刘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张某年满十五岁,故意杀害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张某和刘某合谋杀死李某,构成共犯,同时张某是实施杀害行为的一方,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行为犯。而刘某明知张某欲杀李某仍提供实质性帮助,属于帮助犯,而不属于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教唆犯。
因此,选择BC选项。
知识点:犯罪概述 法律 刑法 事业单位 公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