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行政程序法上回避制度中的回避理由有:
A.行政相对人不信任该行政人员
B.行政人员本人是行政决定的一方当事人
C.行政决定的一方当事人是该行政人员的近亲属
D.行政决定的一方当事人与该行政人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判
参考答案:BC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概述知识。
第二步,回避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行政行为形式上的公正性,因此要求在行政程序中行政人员与其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之间没有利害关系,保证行政人员不偏不倚做出公正的决定。故“行政人员本人是行政决定的一方当事人”、“行政决定的一方当事人是该行政人员的近亲属”、“行政决定的一方当事人与该行政人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判”都为回避理由。
因此,选择BCD选项。
知识点:行政法概述 法律 行政法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