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金某和刘某经人介绍认识后发展为婚外情的关系,后金某因为感情问题,将情妇刘某杀死,又临时起意,拿走了刘某的手提包(价值3万),以及包内的6000元钱。金某杀人之后拿走被害人财物的行为:
A.仅成立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不构成犯罪
B.构成抢夺罪
C.构成盗窃罪
D.构成侵占罪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于被害人死亡后其继承人便占有该财物,行为人的行为侵害了死者继承人对财物的占有,因而行为人拿取死者身上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金某杀人之后拿走被害人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因此,选择C选项。
知识点:刑法分则 法律 刑法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