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一国两制”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按照邓小平的论述,“一国两制”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一国两制”构想中,高度自治内容主要包括:
A.立法权
B.外交权
C.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D.行政管理权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知识。
第二步,“一国两制”的构想中高度自治的内容包括特别行政区行使地方政府的权力,除在外交、国防、宣战、媾和方面服从中央外,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因此,选择ACD选项。
知识点:国家基本制度 法律 宪法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