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小李夫妇因工作需要去外地出差几天,为照顾留在家中的小孩儿,临时聘用一位保姆王阿姨,并付给王阿姨600元酬劳,小李夫妇与王阿姨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A.小孩
B.照看小孩儿的劳务和支付600元酬劳
C.小孩的安全和健康
D.王阿姨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第二步,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在小李夫妇与王阿姨之间形成的劳务法律关系中,小李夫妇有权要求王阿姨提供照看孩子的服务,王阿姨有权要求小李夫妇提供适当的劳务报酬。因此,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保姆照顾小孩的劳务和小李夫妇支付的酬劳。
因此,选择B选项。
知识点:其他(民法) 法律 民法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