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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事业单位 > 公基

(多选题)

王某有一个养子和两个亲生女儿,都已经去世。养子遗有一亲生儿子甲,大女儿遗有一孙女乙,二女儿遗有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丙和一养子女丁。2020年王某去世,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享有王某财产继承权的有:

A.甲

B.乙

C.丙

D.丁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编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四条,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第十五条,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ABD项:因王某的养子和两个亲生女儿都先于王某去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的规定,甲作为被继承人的养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乙作为被继承人的外曾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丁作为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ABD项当选。
C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三款,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知,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即拟制血亲同样属于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丙可以代位继承。C项当选。
因此,选择ABCD选项。

知识点:继承法 法律 民法 事业单位 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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