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徐某酒后辱骂并掌掴刘某,刘某一再退让,随后徐某再次掌掴刘某时,刘某用拳头反击导致徐某骨折,刘某的行为属于:
A.防卫挑拨
B.防卫过当
C.假想防卫
D.正当防卫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面对徐某的不法侵害,刘某的反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也没有造成重大损害,属于正当防卫。
因此,选择D选项。
知识点:犯罪概述 法律 刑法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