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郑某(16岁)放学后在校门外,携带凶器抢夺同学刘某(女,16岁)钱包1个,内有人民币55元、身份证1张。郑父得知后,安排郑某回老家躲避。郑某于三日后被抓获,款、物均已起获发还,郑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下列选项中关于郑某的行为及处理的表述错误的是:
A.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不属于自首
C.依抢劫罪定罪处罚
D.郑某和郑父属于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本题中,郑某与郑父没有在抢劫前共谋,不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D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知识点:刑法分则 法律 刑法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