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开办了一家模具制造工厂,因遭遇经济危机,大量货品积压,公司急需流动资金进行周转。于是甲先后向乙和丙借款40万元和10万元,并将工厂的一台进口机器先后抵押给乙和丙,但均未办理抵押登记。后来甲的工厂又因为遭遇新冠肺炎疫情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销售活动,为了能够按时给工人发放工资,甲又先后将此台机器抵押给丁和戊,从丁和戊处分别借得30万元和20万元,且均办理了抵押登记。现甲无法偿还乙、丙、丁和戊的借款,法院依法拍卖了抵押的进口机器共计95万元。关于以上债权的实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按照乙、丙、丁和戊的债权比例偿还
B.先偿还丁30万元,再偿还戊20万元,之后的剩余款项按照乙和丙的债权比例偿还
C.先偿还丁30万元,其次偿还戊20万元,再次偿还乙40万元,最后偿还丙5万元
D.先偿还乙40万元,其次偿还丙10万元,再次偿还丁30万元,最后偿还戊15万元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题干中,丁和戊的抵押权已经登记,乙和丙的抵押权未登记,所以丁、戊优先于乙、丙受偿,丁的抵押权登记时间早于戊,因此先偿还丁30万元,再偿还戊20万元。乙和丙的抵押权均未登记,偿还丁和戊之后的剩余款项按照乙和丙的债权比例偿还。ACD项错误,B项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知识点:物权 法律 民法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