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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题库 > 公务员 > 国考

(单选题)

未成年人晓辉通过微博发表了多张村委会主任的照片,并相应地配上设计的对白和评论,使用了“死狗”等带有人格贬损性质的言语,以表达对村干部行为的不满,村委会主任对晓辉提起民事诉讼,经过调查,被告晓辉的微博评论并不属实,此案中,晓辉的行为:

A.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

B.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

C.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

D.侵犯了当事人的身份权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晓辉捏造事实妄加评论属于诽谤,使用“死狗”等言语是对村干部的侮辱,侵害了村委会主任的名誉权。
因此,选择B选项。

知识点:民法 常识判断 法律 公务员 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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