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1年11月12日凌晨,陈某驾驶一辆三轮车从某村出发,到某高速公路上,沿途将工地上的电焊机、电焊线、焊机电源线、振动器、螺纹钢顺走,在驾车逃离过程中,被施工人员发现并抓获。本案中,陈某的行为构成:
A.职务侵占罪
B.盗窃罪
C.聚众哄抢罪
D.破坏生产经营罪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盗窃罪: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题目中,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因此,选择B选项。
知识点:刑法分则 法律 刑法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