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单位工作人员刘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救济金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刘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A.挪用特定款物罪
B.挪用公款罪
C.职务侵占罪
D.挪用资金罪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题中并未指明刘某超过三个月未还资金。挪用资金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是:①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②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③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刘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救济金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构成挪用资金罪。
因此,选择D选项。
知识点:刑法分则 法律 刑法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