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叶某,周某,王某,分别出资150万、30万、20万修一栋大楼,未约定管理方式和所有权归属问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楼所有权按三人份数所有
B.管理费按三人出资比例承担
C.叶某对该楼重大修缮事宜有决定权
D.周某有权转让其份数,王某无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A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本题中叶某,周某,王某对大楼按份共有。A项正确。
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三百零二条,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本题中叶某,周某,王某对大楼管理费按三人出资比例承担。B项正确。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叶某,周某,王某,分别出资150万、30万、20万,叶某出资150万已经成为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其可以对该楼重大修缮事宜有决定权。C项正确。
因此,选择ABC选项。
知识点:物权 法律 民法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