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本案中晏某的行为构成:
A.打架斗殴罪
B.危险驾驶罪
C.危害公共安全罪
D.走私罪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而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小于80mg/100ml(即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20毫克但不足80毫克)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驶(是酒后驾驶的一种),俗称酒驾。
题干中晏某血液中酒精含量是268.9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属于危险驾驶罪。
因此,选择B选项。
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