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选举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下列不属于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的是:
A.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B.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C.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D.记名投票原则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项:①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是就享有选举权的主体范围而言的,是指一国公民中能够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②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每个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享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种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更不允许非法限制或者歧视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③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间接选举则是指由下一级国家代表机关,或者由选民投票选出的代表(或选举人)选举上一级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④秘密投票原则。秘密投票亦称无记名投票,它与记名投票或以起立、举手、鼓掌等公开表示自己意愿的方法相对立,是指选民不署自己的姓名,亲自书写选票并投入密封票箱的一种投票方法。由此可知,ABC项属于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D项不属于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因此,选择D选项。
知识点:国家基本制度 法律 宪法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