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是精神病人,某天突然持菜刀追杀同村的丙,将她逼到一处旧房子里,丙无路可逃,顺手抓起一个花瓶打向甲,使甲的眼睛受伤致瞎。丙的行为属于:
A.故意伤害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正当防卫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条第一、二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案中,精神病人甲持菜刀追杀丙,对于丙来说,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丙顺手拿起花瓶打向甲,主观上具有防卫意识,而且是针对的不法侵害人。造成甲眼睛受伤,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所以符合正当防卫的情形。丙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属于防卫过当。
因此,选择D选项。
知识点:犯罪概述 法律 刑法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