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欲杀乙,将毒药投入乙的饭食中。乙服食后,甲后悔,赶紧说明情况,并将乙送往医院抢救。医院在抢救过程中检查发现,甲所投放的“毒药”根本没有毒性,乙安然无恙。甲的行为属于:
A.不构成犯罪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题干中甲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乙已经服用了甲投入的毒药,但是由于毒药根本没有毒性,所以属于犯罪未遂。
因此,选择C选项。
知识点:刑法 常识判断 法律 事业单位 职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