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二人同为某厂锅炉工。一天,甲的朋友多次电话催其立即赴约。甲心想,乙向来都是提前15分钟左右来接班,今天也应该这样。于是,甲在交班前15分钟离开了岗位。恰巧乙这天也有要事,乙推测,平时都是我去后甲才离开,今天迟去15分钟左右,甲不会有什么意见。结果,二人没有履行正常交接班。由于无人看管,致使锅炉发生爆炸,工厂损失惨重。甲、乙的行为属于:
A.属于共同犯罪
B.属间接故意犯罪
C.各自构成故意犯罪
D.应按照甲、乙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本题中由于无人看管,致使锅炉发生爆炸,工厂损失惨重,甲、乙的行为属于过失犯罪,应按照甲、乙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因此,选择D选项。
知识点:犯罪概述 法律 刑法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