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市法院作为主办机关和该市公安局联合发文。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应使用该市法院的发文字号
B.应同时使用两个机关的发文字号
C.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两个机关的名称
D.发文机关标志能单独使用该市法院的机关名称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文规则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AB项:联合行文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宣传机关联合发文的行为,这可以是下行文也可以是上行文。联合行文要注意的内容是:(1)行文的各机关部门必须是同级的;(2)联合行文对于共同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或兴办某些事业,是非常有利的;(3)几个平行机关或部门联合行文,应将相对应的各机关都列为主送机关;(4)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且单位不宜过多。(5)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A项正确,排除。B项错误,当选。
CD项:联合行文时应当明确主办机关,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单独使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需要同时标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的,一般应是主办机关名称在前,如有“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的为准上下居中排布。CD项正确,排除。
因此,选择B选项。
知识点:行文规则 公文 公文的基本知识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