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一个项目,已知甲的投资额比乙、丙二人的投资额之和高20%,丙的投资额是丁的60%,总投资额比项目的资金需求高。后来丁因故临时撤资,剩下三人的投资额之和比项目的资金需求低
,则乙的投资额是项目资金需求的:
A.
B.
C.
D.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基础应用题。
第二步,根据“剩下三人之和比资金需求低”,赋值项目资金需求为12,则甲、乙、丙三人的投资额为11,推出总投资额为12×(1+
)=16。丁的投资额为16-11=5,丙=5×60%=3。
第三步,根据“甲比乙、丙投资之和高20%”,可得甲=(乙+丙)×(1+20%),结合甲+乙=11-3=8,解得乙=2,故乙投资额是资金需求的。
因此,选择A选项。
知识点:基础应用题 数量关系 数学运算 公务员 国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