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于2018年1月结婚,2023年10月离婚。双方可以分割的财产有:
A.2019年,甲法定继承得到的一套房屋
B.2020年,乙获得的专利许可费20万元
C.2022年,甲被他人打伤后获得的2万元赔偿金
D.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乙的公积金收入10万元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0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2020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A项:甲在2019年法定继承得到的一套房屋,属于婚后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分割。A项正确。
B项:乙在2020年获得的专利许可费20万元属于婚后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B项正确。
D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乙的公积金收入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D项正确。
因此,选择AB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