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法院在确定了一起诈骗案的开庭时间后准备向被害人送达传票。下列有关说法错误的是:
A.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B.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
C.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
D.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即视为送达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D项中仅把文件留在住处,并未在程序上履行“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以及“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等,因此不符合法律程序规定,无法视为送达。
因此,选择D选项。
知识点:刑事诉讼法 法律 其他法律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