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属于监察对象的是:
A.公立大学校长甲
B.法院司法警察乙
C.居委会主任丙
D.民营企业经理丁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监察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由此可见,民营企业经理丁,不履行公职,不是受监察对象。
因此,选择D选项。
知识点:其他(宪法) 法律 宪法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