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21年5月,覃某乘坐一辆客车返乡。当客车行至某高速出口时,覃某要求司机停车,驾驶员邓某告知此处下车很危险,让覃某在下一出口下车,覃某为发泄心中不满,多次抢夺邓某手中的方向盘,车上乘客见状上前阻拦,覃某不顾他人劝阻,致使客车在高速路上产生剧烈摆动和明显偏移。本案中,覃某的行为构成:
A.寻衅滋事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C.妨害安全驾驶罪
D.交通肇事罪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规定,【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题中,多次抢夺邓某手中的方向盘,致使客车在高速路上产生剧烈摆动和明显偏移,危及公共安全,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
因此,选择C选项。
知识点:刑法分则 法律 刑法 事业单位 公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