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日傍晚,陈某在一偏僻小路上抢劫了一行人钱包,抢到钱包后,突然发现该行人是自己的同学,于是将钱包当面送还给该行人,并声称自己的行为是开玩笑。陈某的行为是: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题目中,陈某已经抢到钱包,即构成了抢劫罪既遂,其事后归还钱包的行为并不影响抢劫罪既遂的认定。
因此,选择D选项。
知识点:犯罪概述 法律 刑法 事业单位 公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