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一日,甲乘坐出租车,下车时将内装1万元的提包落在出租车内。在甲下车不久,乙乘坐此出租车并在座位上发现了甲的提包,在下车时将甲的提包据为已有。乙行为的性质是:
A.侵占罪
B.盗窃罪
C.不当得利
D.抢夺罪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题干中乙发现甲落下的提包后秘密窃取,非法占有,且提包中有一万元属于“数额巨大”,故乙构成盗窃罪。B项与题意相符,当选。
因此,选择B选项。
知识点:刑法 公共基础知识 法律 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