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各对物中,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A.鞋与袜子
B.房屋与窗户
C.汽车与方向盘
D.马与缰绳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以物与物之间是否具有从属关系为标准,可以把物区分为主物和从物。凡两种以上的物相互配合、按一定经济目的组合在一起,起主要作用的物为主物,配合主物的作用而起辅助作用的为从物。从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从物之使用目的须具有永久性。从物必须常助主物的效用,此项效用不以经济效用和经济目的为限。②从物与主物同属于一人。从物必须与主物同属于一人,如汽车所有人暂借他人的备胎,就不能认为是该汽车的从物。③从物须具有独立性,不为主物的部分。主物是独立之物,从物也是独立之物。例如,窗与房屋、汽车与轮胎均为物之部分关系,不为主物与从物的关系。④须交易上视为从物。例如,装米的麻袋。
缰绳指扎住马上唇的一圈绳索或皮带、附带交织而成的手柄,是控制装置。马与缰绳物理上是相互独立的,但使用时需二者相互结合,缰绳附着于马,马起主要效用,缰绳起辅助作用,且缰绳的使用目的具有永久性,交易上也视为从物。故马与缰绳是主物与从物的关系。D项与题意相符,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知识点:民法 公共基础知识 法律 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