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黄某开办的幼儿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教育局取消了他的办学权,正在该幼儿园学习的64名学生因此而中断了学习。他们因另找学校、租借住房、乘车上学等原因,经济上蒙受较大损失。这64名学生的家长对教育局取消黄某办学权的行政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则法院的正确做法及理由是:
A.受理。因为该行政决定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B.受理。因为学生家长可以代行黄某的诉权
C.不受理。因为该行政决定不是针对学生作出的
D.不受理。因为该行政决定没有直接规定该幼儿园学生的权利义务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题干中教育局取消了黄某的办学资质,黄某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但是取消黄某办学资质的行为影响了该幼儿园的64名学生,这64名学生为利害关系人,故这64名学生家长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予受理。A项与题意相符,当选。
因此,选择A选项。
知识点:行政法 公共基础知识 法律 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