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
A.近亲属或者组织
B.个人或者组织
C.近亲属或者其他朋友
D.个人或者单位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因此,选择B选项。
知识点:民法 常识判断 法律 事业单位 职测-联考C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