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黎某伪造了其租住房所有权证,向被害人曾某借钱,曾某要黎某用固定资产来抵押,黎某便拿出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并称愿意以10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曾某,黎某还带曾某到其租住房查看。看房后,二人签订了购房协议。曾某支付给黎某人民币10万元,黎某写了张收条给曾某,所得赃款被黎某投资生意亏空,那么,黎某的行为构成了:
A.盗窃罪
B.合同诈骗罪
C.侵占罪
D.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题干中黎某通过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达成交易。
因此,选择B选项。
知识点:刑法 常识判断 法律 事业单位 职测-非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