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上海市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时间定于3月19日。公共科目考试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其中,报考条件规定“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考A类试卷,报考条件规定招录对象基层工作年限“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
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六大类。考试时间定于3月20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4月13日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者,于4月15日9:00至19日18:00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招录单位的面试。
四、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以每类专业招录职位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统一公布。
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的政法类职位,单独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