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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中国民航局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公告
2011-11-10 14:35  中国民航局网站 点击: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局机关办公内网和以书面通知民航局所属在京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方式发布《民航局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公告》,实施竞争上岗工作。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自《民航局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连续计算)内,为自愿报名期限。属于竞争上岗实施范围并有意愿参加的人员,填写《民航局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见附件),并附2张2寸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片,送交到民航局机关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和竞争上岗工作办公室)。民航局所属在京单位的报名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任职文件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自愿报名结束后,竞争上岗工作办公室在局机关办公内网和以书面通知民航局所属在京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方式公布各竞争职位人员报名情况。

  2、调整志愿。自公布竞争职位人员报名情况之日起3个工作日(连续计算)内,为调整志愿期限。报名人员可以调整本人竞争职位志愿。调整竞争职位志愿的,应当重新填写《民航局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并送交竞争上岗工作办公室。

  报名人员不足3人的,该竞争职位不再进行竞争上岗工作的后续环节。报名该竞争职位的人员,经征得竞争上岗工作办公室同意,可参加其他职位的竞争上岗。

  3、资格审查。竞争上岗工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局机关办公内网和以书面通知民航局所属在京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方式公布。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范围和民航行业宏观政策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担任竞争职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等。

  综合司政务督查处(信访处)处长、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财务司资金管理处副处长、人事科教司直属人事处处长、国际司外事处处长、国际司国际组织处副处长、运输司通用航空处处长、机场司建设处处长、公安局三处(治安消防刑侦处)副处长等职位的笔试,增加外语考试内容。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

  (四)面试。面试时间一般为3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面试考官组由局机关有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不少于7人),具体人选由竞争上岗工作办公室提出,报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各竞争职位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分数取前3名进入面试;竞争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不足3人的,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各竞争职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竞争上岗工作办公室在局机关办公内网和以书面通知民航局所属在京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方式公布。

  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集中封闭待考,面试考官现场评分。

  (五)确定考察人选。参加竞争上岗人员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50%),从高到低分数确定前2名人员作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由竞争上岗工作办公室在局机关办公内网和以书面通知民航局所属在京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方式公布。

  (六)组织考察。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和与竞争职位适合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七)研究决定人选。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察人选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竞争职位人选建议,报民航局党组研究决定。

  (八)办理任职手续。民航局党组研究决定任职人选后,由人事科教司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经公示无影响任职情况的,正式办理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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