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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招聘
2010-05-08 10:36  国家公务员网 点击: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所属“北京市行政法制研究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2010年在京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岗位:1人;

  2、政府法制研究工作岗位:2人。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好的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2、具备所报考职位所需的扎实的基础专业知识和能力;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4、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步骤是:

  1、2010年5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到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名,地址: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一号楼四层大厅(地铁2号线长椿街站向南第二个红绿灯右拐50米路南)。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推荐信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本市常住户口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政府法制研究工作岗位的非北京生源不需要提供);

  (3)本人在校学习各科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表明本人研究及工作能力、水平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书等;

  (5)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背面写姓名)。

  2、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填写《应聘报名表》,并领取《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四、笔试与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及专业知识与能力。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以及钢笔或签字笔。考试时间:2010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地点: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一号楼四层大会议室)。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5倍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笔试、面试成绩将在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上公布,请登陆查询。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2倍人员参加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中心支付。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政府法制办人事处组织考核。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我办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本办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资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附件: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职位表.doc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位置示意图位置示意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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