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
2011年9月30日上午8:00至12:00,初审合格人员携带材料原件到昌平人才服务中心(昌平区鼓楼东街62号)进行复审。
3、考试
根据复审情况确定并公示考试人员名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和监督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在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编办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1年9月1日。如:35岁以下是指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视为作废 ;
3、报名者须确保申报材料清晰整洁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4、考试通知及聘用情况请查阅昌平人才网、昌平教委等网站;
5、不服从教委调剂使用的视为放弃。
附:
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