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或《生理学》,分值100分,共200分,笔试科目详见《一览表》。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1年9月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管理基础知识成绩或生理学成绩。
(二)面试
面试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采取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问题,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公布方式为:面试完第二位考生后公布第一位考生成绩,以此类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保留该岗位1名招聘指标,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且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总成绩相等,依次以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的作为体检人选(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的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