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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公务员待遇好就怕不阳光
2010-04-22 14:09  新华网 点击: 载入中...

    从4月1日起,纳入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约6300名深圳公务员将会按照分类管理改革方案进行“套转”。评论认为深圳之举对于治疗积弊甚深的“官场病”以及打破干部晋升的天花板现象具有积极意义。(4月20日 新华网)

自今年2月宣布推行公务员聘任制以来,这座改革开放前沿城市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一直倍受关注,公众对于聘任制公务员的待遇变化更是关切有加。此后的3月,有关该市职级最低的见习执法员起薪即为7000元的消息曾引发轩然大波。

公务员待遇是个颇有争议的话题,但一味纠结在待遇上看公务员管理改革,很可能曲解改革的初衷。深圳市市委书记、代市长王荣说,“搞这项改革,目的不是给管理者辞退人员提供依据,而是要改出效率、改出动力、改出机会。”这意味着改革不是要牺牲公务员的合法利益,而是要实现行政效率提升和公务员个人发展的结合。

应该说,只要政府能提供高效率的服务,并且最大限度地消减腐败,借鉴一些国家和地区“高薪养廉”做法并非没有道理。客观上讲,政府建设和公务员个人发展应当是统一的,政府改革并不必然以牺牲公务员个人利益为代价,只要这些利益是合法合理的。形成合理的薪资和激励机制是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的组成部分,要形成以绩效促效率的公务员制度,就必须在公务员待遇设计上体现其应有的劳动价值,如果提高待遇能够激励公务员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则应当是值得肯定的。

过去,舆论往往主观认为改善政府管理必须从削减公务员利益开始。公众对于公务员待遇的“艳羡”也往往不在明处的工资,而更多地在于对公务员“权力灰色收入”的遐想。在很多人看来,公务员掌握着大量的行政资源,极容易成为特殊利益的占有者,这也催生了公务员考试热潮。最近,有媒体报道山西忻州公务员享受“限价房”带来超过5000万元实惠,以及北京四道口附近公务员买房价格与普通购房者比低了近十倍的消息,表明这种猜测并非空穴来风。

由于保障公务员待遇的财政来源于税收,因此公众作为纳税人也存在成本考量的问题。中国政府致力于建设服务型的政府,公务员获取薪酬也就需要提供相应服务。过去,由于权责不明,造成一些政府部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公众享受到的政府服务大打折扣,也是公众质疑公务员待遇的一大缘由。

总之,不怕公务员的待遇好,就怕公务员待遇“不阳光”;不怕公务员“先富起来”,就怕公务员富而群众不富产生巨大的收入鸿沟。实现政府治理的改良与公务员个人发展的良性互动,这是深圳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带来的全新视角,也是进一步考虑如何实现公务员福利和公众福祉挂钩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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