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到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市效能投诉中心),以及鼓楼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和晋安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职位与人数
根据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市效能投诉中心)及鼓楼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和晋安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人员编制和职位设置的有关规定及空缺情况,本次公开遴选的职位为科员,共9名。具体职位如下:
01职位: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科员6名;
02职位:市效能办(市效能投诉中心)科员1名;
03职位:鼓楼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科员1名;
04职位:晋安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科员1名。
二、公开遴选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熟悉业务,工作能力强,绩效优良;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群众公认度高。
2、本市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以及工商联机关公务员。
3、科员职务,在上述机关工作满三年以上(截止2010年6月30日,含试用期)。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效能告诫、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8、身体健康。
三、公开遴选的程序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7月5日至7月23日)
报名人员可直接到市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室报名,也可到所在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期间逢节假日照常进行。报名截止日期至7月23日下午18:00。
报名可个人自荐,也可组织推荐。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彩色照片,同时附1张同尺寸、同底照片),附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推荐的,还应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参加公开遴选资格。公开遴选工作小组依据公开遴选的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三)笔试(8月上旬,时间半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重在测试应试者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与运用,不指定复习范围。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四)面试(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计划数1:3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取至最后一名时出现若干人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全部列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内容是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及运用。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五)体检和考察(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列顺序按选拔计划数1:2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取至最后一名出现若干人综合成绩相同,则综合成绩相同者全部列为体检与考察对象。考察之前进行体检,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研究决定
市纪委常委会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和考试综合成绩,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入人选。
(七)公示和试用
在拟调入人选所在单位和拟调入机关进行公示,时间7天。拟调入人选安排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市效能投诉中心)和鼓楼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晋安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挂职,并在六个月内根据其表现情况确定是否调入。调动手续按照机关工作人员调动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0591-83332636(传真)、83369732
联系人:肖湘榕、林 政
福州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小组
201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