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于2003年2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前身是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于1920年的集美水产航海学校,隶属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海上花园”——厦门经济特区,设有思明和翔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32亩,总建筑面积17.295万平方米,设有航海技术、信息技术、工商管理、生物技术、机电工程、基础部等5个系1个部,设置海洋船舶驾驶等31个专业,在校学生8300多人。
近几年来,由于学院航海类学生就业形势好,航海、轮机、国航等专业招生不断扩大,需要大量中级以上职称的师资,现面向社会招聘航海类专业教师6名,具体岗位条件如下。
岗位 |
数量 |
专业 |
性别 |
岗位条件 |
其他要求 |
专业 教师 |
4 |
交通运输类:航海技术 |
不限 |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持有甲类船长证书。 |
身体健康,德才兼备,为人正派,无违法乱纪记录。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
专业 教师 |
2 |
交通运输类:轮机工程 |
不限 |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持有甲类轮机长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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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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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2010年8月9日—2010年8月23日
报名办法:登录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www.xmoc.cn)网站下载《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应聘简历》,填写完毕发邮件至学院人事处邮箱(E—mail:xmocrsc@foxmail.com)。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学院通知本人参加考试考核。考试前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及照片前往核对身份。
通信及报名地点:
厦门市翔安区洪钟路5566号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361100)
联系电话:0592-7769369;传真:0592-7769369;
联系人:林杰钦、朱 炜。
考试考核办法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聘用待遇:聘用人员经学院考试考核,试用期合格后,达到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申报进编要求的,经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和中共福建省委编办审批后,即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相应的工资、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年八月九日